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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总工会职工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3-31 16:19信息来源:黄山市总工会 责任编辑:黄山市总工会 浏览量: 【字体:   收藏

为更好地满足新形势发展需要,按照省总工会和市委有关要求,规范办理职工来信来访,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热情接待、真诚服务原则。对来信来访职工做到应接尽接,热情周到服务,真诚化解矛盾。耐心倾听,详细询问,认真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的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设立职工信访工作室,配置信访举报箱,全面服务来访职工。

2、坚持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原则。对来访职工提出的咨询诉求和求助,首次接待的人员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接收转办工作,限时办结,随时跟进,切实为职工解决困惑问题,确保取得满意答复。

3、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于职工来信来访的事项,要分清主管,厘清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对情况清楚、责任明确的要立即安排办理。要依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量办”的要求,切实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

4、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权原则。对于来访事项的处理,要将调解贯穿于办理的全过程,同时,积极引入法律援助参与工会信访事项的调处。充分利用法律的权威,在实事求是基础上,引导来访职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

二、工作流程

1、规范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要规范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事项来源、信访人基本情况、信访事项基本内容及依据、信访事项办理方式和办理结果。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不受理、推诿拖延。

3、转办处理。对来访事项第一时间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具体承办部门要按规定在办结期限内办理完毕。

4、办结归档。办理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来访职工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所有信访转办工作办理完毕后都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工会高度重视职工来访工作,抽调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组成由分管领导负责,主要领导督导的信访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职工来访事项的签收、转办、督办,办结、归档等具体办理工作由市职工服务中心承接。

2、加强跟踪问效。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对于来访职工合理合法的诉求,要在第一时间安排办理,对于职工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要耐心向其讲解国家的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争取得到职工最大限度的理解。对于无故拒不受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的部门及工作人员予以严厉的通报批评等处分。

3、压实工作责任。安排定期领导带案下访、不定期督导各级信访办理。规范信访制度建设,畅通信访办理渠道。建立各级领导接访制度,完善信访问题分级分类评判机制,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信访问题化解水平。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4、强化协调联动。建立信访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市总工会各部室、各级工会在信访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信访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级工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能在发生疑难突出信访问题时第一时间共享准确信息,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良好格局,高效化解信访矛盾。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