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产业)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实施好我市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精准帮扶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推动解决在职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以下简称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金秋助学”对象为2019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金牌蓝领计划”对象为2019年考入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圆梦计划”对象为2016年以来,就读于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筑梦计划”对象为就读于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救助条件
(一)建档困难职工条件
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符合困难职工帮扶建档条件的职工家庭。
(二)非建档困难职工条件
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倍的职工家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帮扶救助: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超过十万元以上机动车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正常劳动能力,在失业后一年内无故拒绝工会和其他部门3次(含)以上就业推荐的。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所得税-五险一金)÷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数(与总收入人口保持一致)。
〔黄山市2019年7月1日开始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65元〕
三、救助标准
建档困难职工子女符合“金秋助学”“金牌蓝领计划”“圆梦计划”救助条件的每生救助不高于5650元、符合“筑梦计划”救助条件的每生救助不高于3000元。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每生救助不高于2000元。
四、申报流程
困难职工通过所在基层工会申报,由基层工会初审、核实、公示,经系统工会审核,黄山经济开发区辖区单位经黄山经开区总工会审核,上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单位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2.黄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救助申报建档表(附件1)(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如有系统工会的,需系统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黄山市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件2)。
4.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及收费单;在校在读学生当年各科成绩考试合格,由学生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截图作为证明,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学校或院系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6.职工身份证明:黄山市职工参保情况表;工会会员卡;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国有企业改制后,未缴纳职工社保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复印件。(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7.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资流水(六个月以上)。就业年龄阶段身体健康的居民(学生除外)如无法出具合理的未就业证明,收入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核算。
8.困难原因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书、慢性病症、医疗费用结算单、工伤认定等材料。
9.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标注姓名并手写卡号)。
(二)申请“金秋助学”“金牌蓝领计划”的困难职工子女填报《黄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金牌蓝领计划)申请表》(附件3)。申请“圆梦计划”的困难职工子女填报《黄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圆梦计划”申请表》(附件4)。申请“筑梦计划”的困难职工子女填报《黄山市工会困难职工子女“筑梦计划”申请表》(附件5)。
六、有关要求
1.黄山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系统(产业)工会及基层工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调查摸底,帮助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完成申报。申报材料于2019年8月20日前上报。
2.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申报的助学材料进行复核,入户走访核实部分拟救助对象,报请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并在“黄山市总工会网站”进行公示,发放助学金。
3.本年度已申请并接受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残联及社会其他组织或个人助学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
4.相关表格可在黄山市总工会网站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专栏下载。
附件:
1.黄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救助申报建档表
2.黄山市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3.黄山市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金牌蓝领计划)申请表
4.黄山市困难职工子女“圆梦计划”申请表
5.黄山市困难职工子女“筑梦计划”申请表
黄山市总工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