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银监分局关于推广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集时间:[ 2015-04-01 00:00 ] 至 [ 2015-05-01 00:00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为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刻制、伪造公章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体系安全,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GA241-2000) 和《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公通〔2014〕79号)以及省公安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印章刻制业实际,黄山市公安局于2014年11月份,在全市正式启动了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印章系统)建设。草拟了《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银监分局关于推广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并于51日前反馈至市公安局。

一、反馈意见建议的方式及渠道

1..电话反馈:05592323196

2.书面反馈:黄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08号)

3.网站征集: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二、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刻制、伪造公章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体系安全,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GA241-2000) 和《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公通〔2014〕79号)以及省公安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印章刻制业实际,黄山市公安局于2014年11月份,在全市正式启动了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印章系统)建设。草拟了《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银监分局关于推广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三、起草背景

近年来,由于我市印章刻制防伪技术落后,管理手段缺失,公章刻制申报程序繁琐,导致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非法私刻公章现象突出,伪造公章制造假证违法犯罪活动也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蒙受损失。

四、《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银监分局关于推广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正文

近年来,我市因私刻公章引发的经济纠纷、合同诈骗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也损害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有效预防和打击非法刻制、伪造公章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体系安全,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GA241-2000) 和《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公通〔201479号)以及省公安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印章刻制业实际,黄山市公安局于201411月份,在全市正式启动了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印章系统)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意义

公章作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的身份标记和凭证,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这两种基本属性,而对公章刻制业进行有效的治安管理,是保障公章基本属性的必要条件,因此,公章管理一直是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我市印章刻制防伪技术落后,管理手段缺失,公章刻制申报程序繁琐,导致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非法私刻公章现象突出,伪造公章制造假证违法犯罪活动也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蒙受损失。

在全市推广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启用新型防伪印章,是用科技手段遏制制贩假公章、假证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公章刻制业治安管理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提高预防、发现和打击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和适应管理新需要的必然要求,是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同时,运用系统将正规的、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公章刻制企业和全市公章纳入信息化管理,对规范公章治安管理,有效保护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大和长远的意义。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

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推广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对20156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单位办理相关业务时,要查验公章使用单位提供的印章,堵塞监管漏洞,杜绝非法刻制的公章在金融体系内使用,一旦发现印章用户提供的印章不符合印章系统要求、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备案的,应登记该经办人身份、联系方式及印章名称信息,并告知经办人相关要求后视情暂缓或先予办理,但需在事后立即通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再行处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印章查验时所使用的验章机具,由市公安局统一免费配发。

全市公安机关要主动与我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做好相关服务培训工作,增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辨别公章真伪的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告知和引导公章使用单位,刻制公章需要经公安机关审批,提高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好我市金融体系安全。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15-05-01 20:55

2015年4月1日,我局就《黄山市公安局 黄山银监分局关于推广使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公章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0条,通过其他途径(信件、电话等)征集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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